(三)决不要走从浮躁到剽窃的不义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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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冯长根,英国工程技术院院士,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协第八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原北京理工大学副校长,中国宇航学会高级专家。

 

(三)决不要走从浮躁到剽窃的不义之路

自从1978年科技界迎来科学的春天,科学技术以及支撑这一发展的科学技术教育,特别是硕士生和博士生教育突飞猛进,我们几乎以不到40年时间走过了别国上百年才走完的路,雨后春笋般的科学技术成功个案遍布各行各业、各条战线。但这也催生了势不可挡的浮躁情绪,以及由此走向极端的剽窃行为。不到40年中,我们不少看到被媒体报道的抄袭行为,一批人身败名裂。

在我们还是小学生的时候就知道,抄袭别人的家庭作业或考试答案是欺骗行为,会受到严厉的斥责。自己的工作自己做,是我们的美德之一。十几年前,在国外,科学家会这样说:在科学技术领域,很少出现不顾羞耻地公开剽窃的现象,关键是因为这种做法很容易被察觉,很少有人会傻到对别人的学术论文和成果不加改变地完全照搬使用——尽管这也是时有发生的事。但今天,情况很不一样,急风暴雨式的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以及出乎世人意料之外的中国改革开放成就,也使相当一批学者走上了从浮躁到剽窃的不义之路,国家和社会对他们的培养和寄望统统付诸东流。    

抄袭别人的论文、成果,并当成自己的东西发表出来,这是一种严重的违规行为;此外,如果未经出版者以及作者的允许对已经发表的作品进行复制,那么还会触犯知识产权。记得我在英国利兹大学攻博时,每次我复印学术专著中的有关部分时,图书馆复印机管理人员总要告诉我复印不能超过整书的百分之多少,诸如此类。在自己出版的论著中当然可以用到一些别人的表格、曲线、照片等,但这必须得到作者的正式许可,并在作品中予以明确的承认。别人的结论、数据,在引用时肯定要有明确的承认(即标明这是谁的结果)。记住,因为这些不是你的,不标注就是不道德的。而且,即使在作品(比如一份综述)中要使用你先前发表过的文章、图像或其他资料,也必须得到原作品出版者的许可。在许多国家,这是由法律规定的。

公开剽窃通常发生在原作品的来路多少有些不明,并且不太可能被察觉的情况下,比如把别人的英文论文抄成中文在国内发表或者把别人的中文论文抄成英文在国外发表(后者要求很高的英文水平,所以也不常见)。有时也有无意而产生的剽窃,例如,人们在作口头报告时(比如使用PPT或者幻灯片)、在教学活动或网站上通常会用到一些别人已经发表的具有高度概括性的图表,这些也可以看作是侵犯版权。我对博士生的要求是,在PPT或者幻灯片上要明确地注明出处。这样一来,就会被看作是一种捧场,而不能算作剽窃。

有时候你会看到这样的现象:你一个很好的科研项目建议在前一年的专家评审会上不幸没有被通过,但第二年却有别的人以与你一模一样的科研项目建议(甚至文字都没有变)在专家评审会上通过了。这就是被称为最难对付的剽窃。这种剽窃是通过保密渠道透露给个人的资料,比如提交的手稿(打印稿)或申请方案,甚至是私下的交谈。手稿(打印稿)或申请方案中的信息是保密的(通常这不会标上保密二字),不能被评审者使用,当然也不能复制,这是评审者起码的科学道德。这类行为会因公众的揭发而被禁止在杂志上公开发表,或者使项目资助遭到有关赞助者的拒绝。利用私下交谈中获得的信息并不一定会被视为剽窃,而且要找到证据也很困难。记住,如果数据和想法是在公开场合、甚至是在并不保密的私下交谈中说出来的,那么,就应该想到其他人也有可能会使用它们。就另一方面来说,在同一个领域里,按照其他人(尤其是私下的)向你谈到的想法进行工作,很可能会招来敌手。如果与给你启发或信息的人一起就你想做的以及有哪些可能的合作进行讨论,就可以很容易地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

一个正在走向成功的人,会收集和接触到许多优秀的学术论文、专著、成果、数据等等,你会不自觉地受到这些优秀材料和信息的吸引,有时候,不自觉地产生了剽窃。这里重要的是吸取他们中优秀之精髓,并致力于创新和推进。以宽宏的姿态对待处于你之前的一切研究成果或记录,你会感到这样的成功是无限幸福、无尚荣光的。

(原文发表于《科技导报》,略有修改)

发布日期:2022-05-27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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